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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打了5年的官司——抚顺供电公司成功胜诉一起巨额索赔案
发布日期:2011-12-20  中国电力营销网   来源:国家电网报12月17日

 
由于建设石化项目,供电公司的输电线路要进行迁改,而迁改中的线路,却又影响了矿泉水厂的生产,矿泉水厂以遭受损失为由将供电企业告上法庭。石化企业、供电公司、地方政府和矿泉水厂,到底谁该为这“损失”埋单?辽宁抚顺供电公司就刚刚经历了这样一场错综复杂的侵权纠纷。

不满征地补偿 状告供电公司

事情要从2007年说起。2007年11月,抚顺石化分公司扩建年产100万吨乙烯工程获得国家审批立项,并动工建设。该工程需动迁抚顺供电公司220千伏辽元Ⅱ线等送电线路。迁移后的220千伏辽元Ⅱ线38~39号塔间导线跨越位于东洲区碾盘乡一家矿泉水厂。

该矿泉水厂也在征地拆迁范围之内。抚顺市价格认证中心损失评估认定,该矿泉水厂应获赔付180万元。但该厂负责人魏学志没有接受这一赔付数额,反而以辽元Ⅱ线不符合送电线路设计规程,迫使其筹建工作停止为由,将抚顺供电公司告上法庭,要求拆除220千伏辽元Ⅱ线,并赔偿550万元经济损失。

2008年12月11日,魏学志以上述理由向抚顺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诉讼过程 经历一波三折

一审中,原告魏学志称,2007年5月,抚顺供电公司在魏学志厂房两侧建设电力铁塔,架设了220千伏输电线路。施工期间,他多次找抚顺供电公司协商,要求其按照相关规程施工,但抚顺供电公司对此置之不理,强行施工。线路通电后,由于电压高、电线距离近等原因,造成厂房内的人员反映时常触电。而且,魏学志所建厂房是用作筹建矿泉水厂,输电后,造成魏学志所有筹建工作全部停止。魏学志根据《民法通则》第134条的规定,请求法院依法判决抚顺供电公司立即排除妨害、拆除供电公司架设的电力设施,赔偿魏学志经济损失550万元。

被告抚顺供电公司辩称,220千伏辽元Ⅱ线原有线路路径在抚顺石化分公司扩建年产100万吨乙烯工程征地区域内,抚顺供电公司与魏学志都是抚顺石化分公司乙烯工程的被拆迁人。其次,抚顺供电公司架设的送电线路获得了相关部门的审批,手续齐全,行为合法。抚顺供电公司还出示了由抚顺市电力设计院出具的相关测量报告,证明220千伏辽元线对矿泉水厂房屋的垂直距离,符合相关技术规程的要求。所以,供电公司架设线路的行为并未对魏学志构成侵权。

2010年8月12日,抚顺中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而魏学志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其主张的侵权事实,亦无法鉴定上述因果关系存在,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所要求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的因果关系的要件不具备。对此,魏学志应承担举证不能之后果。另外,抚顺供电公司因国家审批立项百万吨乙烯工程而迁移的高压输电线路,如果魏学志主张损失,应寻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解决。因此,一审法院驳回了魏学志的起诉。

魏学志不服,上诉至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魏学志起诉的理由及请求内容,属于民事案件受理范围。因此,2010年11月25日,将本案发回重审。

在一审重审后,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本案系因抚顺地区百万吨乙烯工程征地、拆迁引发,魏学志如主张损失,应寻求相关政府职能部门解决,再次判决驳回魏学志的诉讼请求。

提起上诉 终审维持原判

魏学志对一审判决表示不服,于2011年6月20日,向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8月16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二审中,辽宁省高院审理查明一审判决认定事实属实。法院还查明,2006年12月,抚顺市人民政府与抚顺石化公司订立《关于大乙烯工程征地工作协定》,约定了征地范围及双方权利和义务:1.抚顺市政府负责组织规划、国土、林业、城建等部门及东洲区政府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征地拆迁和征地报批工作。2.抚顺石化公司负责征地所需费用的筹集,按征地工作进度,及时、足额拨付给抚顺市政府委托的具体实施征地的东洲区政府,需要上交的政府税费及其他费用由东洲区政府转付。

辽宁省高院认为,魏学志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高压线路对人员造成损害的存在。因此,魏学志上诉称抚顺供电公司架设输电线路造成房屋内部人员有触电反映,致使矿泉水厂筹建工作全部停止,并请求赔偿550万元这一点证据不足,予以驳回。此外,中石油经国家发改委立项批准,在抚顺建设年产100万吨乙烯技术改造工程项目,抚顺市人民政府与抚顺石化分公司订立了关于大乙烯工程征地工作协定。魏学志筹建矿泉水厂的土地及房屋,已经被东洲区人民政府列入拆迁范围,魏学志应向房屋拆迁人主张拆迁补偿费用。法院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10月28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至此,这场持续5年的侵权纠纷案终于尘埃落定,抚顺供电公司取得了本案件的终审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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