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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电力体制改革进程(1997-2011)
发布日期:2012-03-22  中国电力营销网   来源:中国能源报


    1997  国家电力公司成立

1997年国家电力公司正式挂牌成立,在政府序列中,仍保留电力部,形式上实现了政企分开。但新组建的国电公司既是企业经营者,又行使政府职能,实际上政企并未分开。

1998  “政企分开” 电力部撤消

1998年九届人大会议通过决议撤销电力部,将电力工业的政府职能划归国家经贸委。国家电力公司承接了原电力部下属的五大区域集团公司、七个省公司和华能、葛洲坝两个直属集团。

2002   国务院下发5号文件

2002年4月12日,国务院下发《电力体制改革方案》(国发[2002]5号文件),被视为电力体制改革开端的标志。新方案的三个核心部分是:实施厂网分开,竞价上网;重组发电和电网企业;从纵横双向彻底拆分国家电力公司。

2002  五大电力集团成立

2002年12月,国家电力公司按“厂网分开”原则组建了两大电网公司、五大发电集团和四大电力辅业集团。五大发电集团为华能集团、华电集团、国电集团、中电投集团和大唐集团。

2003  电监会成立

2003年3月全国国家电监会成立,开始履行电力市场监管者的职责,实现“政监分开”。

2003  电价改革方案出台

2003年7月全国国务院出台了《电价改革方案》,确定电价改革的目标、原则及主要改革措施。

2004  标杆上网电价出台

2004年3月全国出台标杆上网电价政策,统一制定并颁布各省新投产机组上网电价。

2004  煤电价格联动机制出台

2004年12月全国国家发改委出台煤电价格联动机制措施。

2005  电力监管条例颁布

2005年2月全国《电力监管条例》颁布。主要内容包括:电力监管机构的设置,监管机构的职责,监管措施,监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规范,以及相关的法律责任。

2005  新定价机制实施

2005年3月全国制定与《电价改革方案》相配套的《上网电价管理暂行办法》、《输配电价管理暂行办法》和《销售电价管理暂行办法》三个实施办法。标志着我国电价将实行新的定价机制。

2006  煤电二次联动

2006年6月全国第二次煤电联动,火力电企电价调整,各区域上调幅度不同,在1.5%-5%之间。

2007  19号文件颁布

国务院又于2007年颁布《关于“十一五”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07)19号〕,强调电改需根据5号文精神,责令各部委着力推进。

2008  7-8月电价两次上调

2008年7月和8月全国电价两次上调,上网电价平均涨4.14分,销售电价平均涨2.61分,缓解了煤价大幅上涨导致的电企亏损。

2009  电改首入政府工作报告

2009年3月全国温总理《政府工作报告》指出继续深化电价改革。“要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继续深化电价改革,逐步完善上网电价、输配电价和销售电价形成机制,适时理顺煤电价格关系。”

2009  电价执行报告发布

2009年9月14日全国电监会发布《2008年度电价执行情况监管报告》。我国电价政策执行情况良好,但政策执行中长期积累的矛盾和问题依然存在。

2009  交易价格管理通知出台

2009年10月全国发改委、电监会、能源局三部门发布《关于规范电能交易价格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1  中电建、中能建成立

2011年9月29日,两大电力辅业集团中国电力建设集团与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挂牌成立,并与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签订了分离企业整体划转移交协议。历时近9年的电力行业主辅分离告一段落。(刘一丁/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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