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播报 |
观察
当前位置: 首页 > 电力观察 > 观察 >
居民阶梯电价:不能只算“月均用电量”
发布日期:2012-04-26  中国电力营销网   来源:羊城晚报

    下月中旬,广东省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听证会将举行。电价事关千家万户,加上这次听证会是2006年居民电价听证“流产”之后的再次听证,其关注度之高不言而喻。居民用电量在全社会用电总量里的占比是不大的(15%以下),但它占居民家庭能源消耗的比例却不低。

    因此,国家对居民用电一向实行优惠政策。试行阶梯电价的总精神是培养节能意识,对绝大多数居民用电不提价,对少数用电量大的居民阶梯计价,使其更注意节约。首先最受社会关注的是,“不提价用户覆盖80%居民户”这一刚性指标怎么确定?按照《意见》“保证户均月用电量在该档(不提价档)电量范围内居民户数占居民总户数的比例达到80%”的原则,应该是依据用电量在“80%”这个点位的居民户年用电量来确定,这样才能让用电量少于这户人家的所有“80%居民户”不提价!

中国电力营销网投稿热线:010-63438088/63361156 新闻投稿QQ: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1914306897
邮箱:keymedia#powersp.com.cn(请将#换成@)
相关信息
2013年11月19-21日,主题为技术共建、精益求新 的全国输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