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望歌:“收归”风能太阳能滑天下之大稽
发布日期:2012-06-19 中国电力营销网 来源:新浪
据《法制日报》报道,黑龙江省6月14日颁布《黑龙江省气候资源探测与保护条例》,其中规定企业探测开发风能及太阳能资源必须经过气象部门批准,而且探测出来的资源属国家所有,这是我国首个规范气候资源利用的地方法规。
据介绍,之所以黑龙江省在全国率先发布了《黑龙江省气候资源探测与保护条例》,是因为近年来黑龙江省一些企业随意探测开发风能、太阳能资源问题非常突出,针对这一问题,因而政府制定法规对企业开发探测风能、太阳能资源进行规范。
像风能和太阳能等清洁能源暂时未认定不可再生资源,而且人类活动对其影响有限的前提下,不应当成为政府收归国有的范畴,从保护和利用的层面来说,还未需要上升到国家战略、政府职能等高度加以干涉。从实际感受来看,清新的空气和温暖的阳光总比一只手从中作梗来得惬意来得舒服,人们能够更自由地沐浴在阳光里,不是政府管得多,恰恰是管得少的缘故,风能太阳能“收归”国有恐要迟缓,否则滑天下之大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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