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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公布新能源汽车推广表 电动出租车得实惠
发布日期:2012-03-06  中国电力营销网   来源:江苏新闻网
    5日,江苏首次公布了该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时间表,南京、苏州、南通成首批重点推广城市。据悉,江苏省和试点市将对电动公交车和电动出租车将按燃油车辆类型申报国家燃油补贴。其中,电动出租车运价与普通出租车运价一致,但不收取燃油附加费,并减免电动出租车经营权有偿使用费。

近日,江苏省政府印发了《江苏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指导意见》,就试点进度、技术标准、补贴金额等做了详细说明,这也是全国首次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按照规划,南京、苏州、南通将在未来3年内各自力争推广应用1000辆以上的新能源汽车。

“目前南京、苏州等地已开展PM2.5试验性监测,对生态环保提出了更高要求。”江苏省政府副秘书长王志忠表示,江苏已经在苏州、南通等地推广应用有150多辆新能源汽车,老百姓对新能源汽车的认识度较高。同时,江苏拥有新能源的整车、电池、关键零配件等完整产业链,但一直没有实现规模化生产销售,广大企业迫切希望政府能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这些因素都加快了政府推广应用新能源的步伐。

据介绍,今后,试点城市新增公交、出租车将优先应用纯电动汽车。其中,电动公交车由试点城市1—2家规模较大、管理经验丰富的公交公司运营经营,车型选择上重点支持纯电动大巴。电动出租车则由本地区规模较大、管理经验丰富的出租车企业负责经营。充换电站和充电桩建设将与加油(气)站点统筹规划。

此外,江苏还首次明确了新能源汽车的相关技术标准。按规定,纯电动公交车和出租车续航里程均应达到180公里以上,采取“换电为主、插充为辅”模式。电池完全充放电次数不得低于2000次,重量比能量不得低于110瓦时∕公斤。(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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