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大唐山东烟台电力开发公司格尔木二期并网光伏发电项目获得青海省发改委核准,这是大唐山东发电公司继格尔木一期并网光伏发电项目后,获得核准的又一大型并网光伏项目。
该项目位于青海省格尔木市光伏产业园区内,大唐格尔木一期光伏发电项目的南面,距离市区约32公里,用地面积约44公顷。装机总容量为20兆瓦,需安装单机容量500千瓦的太阳能光伏子方阵40套,年设计等效利用小时数约为1573小时,工程总投资约2.5亿元。
该项目建成后,每年可提供清洁绿色电力约3169万千瓦时,按照目前火电厂平均耗标煤320克/千瓦时计算,每年可节约标煤约1.01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2.5万吨、二氧化硫排放量约182吨,对保护环境、减少大气污染、推进地方经济发展均具有极大促进作用。
该项目的顺利核准,既标志着烟台电力开发公司在青海光伏产业工作道路上又迈出了可喜的一步,也是山东发电公司“走出山东”的第3次创业的具体实践,为今后在青海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大唐山东烟台电力开发公司 王刚 谭正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