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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电力体制改革提升供电保障能力
发布日期:2012-08-08  中国电力营销网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

    山东电监办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电监会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决策部署,认真履行电力监管职责,会同省有关部门在保障电力安全、促进市场公平和提高供电质量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对于保证全省电力的可靠供应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2004年以来,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山东省经受了煤炭电力供求紧张的困难。为应对供电紧张严峻形势,省政府成立了电力迎峰度夏指挥部,省委副书记、副省长王军民同志任总指挥,抽调18个单位的40多名同志集中办公,负责对电力生产供应进行综合协调、应急指挥和组织调度。山东电监办积极参加指挥部工作,对于增加和稳定电力供应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几年来,由于山东省新增电源项目偏少,发电企业因持续亏损生产经营十分困难,电力生产供应面临诸多不确定因素,供电形势总体偏紧。山东电监办会同省有关部门和单位积极协调新机组并网发电,着力增加机组出力弥补供电缺口。同时,主动调度分析相关情况,向省委省政府提交电力供需形势预测报告,针对生产供应中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践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监管服务理念,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为最大程度减轻电力紧张给经济社会发展造成的影响,山东省制定出台《山东省有序用电实施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细化工作原则、职责分工和操作程序。将有序用电和节能减排有机结合,开发建成有序用电智能决策系统,在线编制、滚动调整有序用电控制措施。与之相呼应,山东电监办先后组织开展了有序用电专项检查、居民用电服务质量监管专项行动以及农电“两率”监管,在电力供应偏紧的形势下,保证了居民用电服务质量。

  在发电侧管理上,山东省坚持实施差别发电量计划管理,充分发挥发电量计划导向调控和资源优化配置作用,积极推进电力生产节能减排。在执行和调整中,坚持和完善电煤储备与发电量计划挂钩考核机制,严格机组生产调度考核管理并落实奖惩电量。山东电监办按照国家有关电力监管法律法规,认真监管购售电合同、计划执行落实等环节,很好地确保了各项调控政策的落实。2011年,山东省100万千瓦机组发电利用小时数5918小时,比全省平均水平高1110小时。

  由于山东省电力设施遍布城乡,加强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及安全管理十分重要和迫切。为此,山东省人大常委会于2011年3月颁布实施 《山东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条例》,为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提供了强大的法 律武器。山东电监办积极履行全省电力安全生产监督职责和作用,严格按照国家和省里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切实加强安全监管,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落实事故防范措施,为形成全省加强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的强大合力,发挥了积极作用。

  结合当前实际和工作中的问题,借此机会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一是建议国家加快推进电力体制改革,理顺相关部门间职责分工。按照国家电力体制改革部署,加快推进电网输配分开和电力市场化改革,尽快形成透明合理的电价机制,使其能准确反映资源稀缺程度、环境保护成本和供需平衡走势,提高电力能源配置效率。

  二是尽快批复山东省电力大用户直购电实施方案。2009年,山东省向国家有关部委报送了《山东省大用户直购电试点实施方案》,并随后积极开展前期准备工作,制定了《山东省电力大用户直购电试点用户准入管理暂行办法》,对试点用户的准入标准和管理程序进行了规范。恳请国家电监会给予协调,尽快批复山东省实施方案,推进山东电力市场化改革试点工作,同时也有利于应对当前工业经济增长低迷形势,促进全省经济的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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