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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家火电企业因脱硫问题遭处罚
发布日期:2011-12-09  中国电力营销网   来源:中国证券报

  记者22日从部了解到,、、华电、旗下多家,因设施运行不正常、脱硫数据弄虚作假等原因,遭到环保部处罚。

  受罚企业包括中电投旗下的内蒙古中电投霍煤鸿骏铝自备、华电旗下的湖南华电石门有限公司、大唐旗下的甘肃西固热电公司、国电投资的河南发电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

  环保部要求,上述企业2011年年底前,必须完成整改任务,并且全额缴纳2010年二氧化硫排污费金额,核实已经征收的二氧化硫排污费,追缴差额部分。

  对于已经享受脱硫的企业,要根据有关规定和上述公布的脱硫设施投运率,扣减停运时间上网的脱硫电价款,对脱硫设施投运率低于90%的,按规定处以相应罚款。

  业内人士向记者透露,截至目前,我国平均脱硫率已超过90%,但在实际运行中,为了降低运行成本,部分存在关停脱硫设备、篡改脱硫数据等多种手段蒙混过关骗取脱硫电价的行为。而在电格逐年上涨,火业运营困难加剧的情况下,这种做法有增无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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