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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红岩子电力51.83%股权二度转让
发布日期:2012-02-06  中国电力营销网   来源:中国证券报
    两年前转让未果,四川省南部红岩子电力有限责任公司51.83%国有股权日前再度挂牌转让,不过此次转让价格较之前2.29亿元已经翻番,为5.43亿元。红岩子电力仍在追求着上市梦,公告明确指出,受让方须承诺注入不低于四川省南部红岩子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现有装机等量的优质水电资产并积极推动上市。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挂牌信息显示,南部县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持有的四川省南部红岩子电力有限责任公司51.83%国有股权日前挂牌转让,转让价格为5.43亿元。

公告显示,四川省南部红岩子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7年7月28日,注册资本3.34亿元。主营业务范围包括:电力开发、经营和安装,以及机电产品和建材销售等。公开资料显示,四川省南部红岩子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拥有红岩子水电厂、红岩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和红岩子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下属企业。公司承建的红岩子电航枢纽工程截断嘉陵江南部段,被称为“嘉陵江上第一闸”。公司股权结构为,南部县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持股71.89%,四川省港航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股25.45%位居二股东之位,四川盘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和四川省南部红岩子济困奖学(教)基金会分别持股2.06%、0.6%。四川盘龙电力和红岩子济困奖学(教)基金会均表示放弃其对该股权享有的优先购买权,不过二股东四川港航表示将不放弃优先购买权。

截至2011年12月31日实现主营业务收入9567.83万元,净利润1570.63万元。以2011年3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总资产账面值为8.02亿元,评估值14.40亿元,溢价79%;标的物对应价值账面值为2.12亿元,评估值5.42亿元,溢价156%。

作为受让条件,意向受让方必须是境内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其2010年底资产负债率不得高于60%,并具备水电开发资质。此外,受让方应继续推动四川省南部红岩子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房产开发项目,受让方应保证在5年内投资不得低于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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