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电力风雨殿、寨子背风电场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2-05-09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受委托,对国电电力风雨殿、寨子背风电场工程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国内外具备投标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人:国电电力湖南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三、本招标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国电电力风雨殿(新宁一期)、寨子背(新宁二期)风电场项目。
工程地址:国电电力风雨殿、寨子背风电场工程位于湖南省邵阳市新宁县境内,新宁县位于湖南省西南部,东连东安,西接城步,南邻广西壮族自治区全州、资源县,北靠武冈、邵阳县,地处东经110°18′~110°28′,北纬26°15′~26°55′。风电设备经省道S220或S218运输至新宁县,再经县道X078到达黄金瑶族乡,再经改造进场道路运输至施工现场,对外交通较为便利。
资金来源:银行贷款及企业自筹
工程规模:49.9MW×2
工程性质:新建工程
四、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分别为国电电力湖南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国电电力风雨殿、寨子背风电场项目勘察设计 ,具体 范围及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五、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必须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5.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2 投标人应具有电力工程勘察和设计甲级资质及以上。
5.3 投标人须具有质量、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4 投标人必须在近3年内有整体勘测设计2座及以上风电场,单机容量1500KW及以上风电项目的业绩,并无重大的安全、质量事故和违约行为。
5.5 拟 于本项目的设计总工程师,必须具有近3年内在1座及以上风电工程担任设计总工程师的业绩。
5.6 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人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5.7 投标人无不良记录。
六、报名及发售标书
即日起开始接受报名并发售标书。
七、招标文件报名及发售时间:
自2012年 5月 8 日起5个工作日,每天9:00-11:00,13:30-17:00(北京时间)。
八、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
招标文件售价为(售出不退):2000元/套(贰仟元整)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100,000元(拾万圆整)
九、购买招标文件要求:
要求投标人不得以个人名义用汇款、存款等方式购买标书。由此原因造成的损失,我公司概不负责。
十、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如投标截止日期有推迟,招标人将提前五天通知,请以最终通知的截止日期为准。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2年 05月 29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
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十二、开标地点:北京市
联系人:王 生
电话:010--88623008
传真:010--51413596
手机:15010881385
邮箱:www.dlztb.com@163.com
Q Q :4037418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