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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电力公司2012年-2013年主要设备驻厂监造(第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2-07-04  中国电力营销网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网

发布日期:2012-07-04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所属地区:上海

就上海市电力公司自2012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4种主要设备的驻厂监造服务进行招标。现公告如下:

1.监造设备的范围及方式

监造设备的范围:220kV及以上变压器、电抗器、组合电器、500kV及以上断路器。

监造方式:驻厂监造。

监造服务设备及分包见下表:

序号 标包 设备材料

名称 电压等级 资金来源 服务类型

1 SHJZ-12-A1 变压器(含电抗器) 220kV及以上 自有资金 驻厂监造

2 SHJZ-12-A2 组合电器 断路器 220kV及以上GIS500kV及以上断路器 自有资金 驻厂监造

2.投标人资格业绩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资格及业绩要求:

(1)中国境内注册,且符合本招标文件资格要求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

(2)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供应商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利益联系;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工程设备监理乙级(电力工业输变电工程专业)或省(直辖市)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工程设备监理甲级(电力工业工程设备专业)资质;

(5)具有足够的同类设备监造技术力量和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6)业绩要求(投标方需根据投标的相应标包提供相关业绩):

u SHJZ-12-A1(变压器(含电抗器):投标人近三年内具有至少3台220kV及以上变压器(含电抗器)监造业绩。

u SHJZ-12-A2(组合电器、断路器):投标人近三年内具有至少10台(套)220kV及以上组合电器、断路器监造业绩。

(7)拟派驻厂监造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应具有国家注册设备监理师证书并有项目总监三年及以上上述设备监造经验;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招标说明

本次招标是自2012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4种主要设备的驻厂监造服务招标,由于设备招标还未进行,设备的制造厂家和制造时间还不能确定,因此,本次招标人向中标人发中标通知书后,要求中标人签订《监造服务框架协议书》,待各批次招标设备材料采购合同签订后,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监造服务委托合同。

4.投标人验证确认: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7月4日到2012年7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办理验证确认并购买招标文件,每本售价人民币500元,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2确认方法: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业绩证明(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进行验证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7月31日13:30时,投标人应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提交

开标时间:上海市

开标地点:2012年7月31日13:30时

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永红

手机:15510125052

邮箱:dlztb668@163.com

QQ  : 303746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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